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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科学技术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12 00:00 信息来源: 编辑:admin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科技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数字的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29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企业和各类组织的监督,有力的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局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以下几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全市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着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由陈益军同志担任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并指定刘攀登、冯星星为专职工作人员,始终确保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同时局党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在平时点滴工作中,增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强调对科技业务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政府信息公开项目要不断调整、充实、完善,要把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把群众特别关心关注的事,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为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公开渠道,我局在总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了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方式,并明确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把政务公开纳入了规范和正常轨道。一是利用省科技厅网站(www.hbstd.gov.cn)进行公开公开科技信息,主要是反应科技信息和动态;二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www.szst.gov.cn)实施动态地反映我局职能职责和服务事项办理程序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和落实

  政务公开制度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在抓好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下力气抓好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务公开的每个环节。我局在公开指南中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以求取得实效,真正使人民群众感到满意。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既促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各部门的团结、沟通,也促进了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的变化,增强了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形成了良好的机关作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2014年,我局主动在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开信息75条,其中科技动态51条,计划总结15条,重点工作6条,政策文件3条;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信息34条,其中通知公告10条,媒体聚焦5条,专利信息6条,政务公开2条,其他信息1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报告年度,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与《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不足,表现为公开信息内容还不够详细,公开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必须长期坚持。2015年,我们将紧紧围绕本局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重点公开公共服务和监管信息、财政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和制度建设信息,确保政府权利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公示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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