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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科技创新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11 14:3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科学技术局 审核: 科技局 字号:[ ]

为全面准确落实新时期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任务要求,实现上下科技政策同频共振,汇聚强大的合力,随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后简称“科创十条”)(随政发〔202118),政策文件出台实施两年来,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政策文件执行情况

从执行层面看,形成了“强化宣介+培训解读+调研考察+优化服务”的推动政策落实工作模式,表现在: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宣讲和培训,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影响度和知晓度;二是多主体、多措施推动政策落实,出台了实施细则、《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随州市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三是多层次、多手段保障政策落地,实行“免申即享”的方式兑现认定类奖补资金,通过督促检查、走访了解、实地核实等途径,及时了解政策落实中的需求和问题,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政策落实情况及分析

从政策落实层面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较高,政策落实度和享受度较好,2023年市级财政兑现“科创十条”政策奖励资金1100余万元,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动力,企业普遍反映“免申即享”类科技创新奖补资金无需提供任何申报材料、零跑腿,直达企业账户,十分便利,同时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对企业技术创新发挥推动作用明显。

1.壮大了科技企业的规模。2023年市级财政兑现落实高企认定奖励资金552.5万元,新备案的各类省级创新平台奖励资金55万元,科学技术奖奖励资金22.5万元,惠及市场主体90余家。高企认定奖励等奖补政策提高了企业参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申报企业的数量逐年增长,2023年申报高企的数量达到103家,最终获得认定101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234家,同比增速34.48%。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增长有力推动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2023年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83.63亿元,同比增速6.9%。同时,2023年,我市泰晶科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通过认定,实现我市国家级创新平台零的突破,大洋塑胶公司作为牵头单位的科技项目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科创十条”奖补政策激励企业创新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显著。

2.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2023年,市科技局组织申报全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补贴项目,对企业上年度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开发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等,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支付费的20%标准给予补贴,28个优秀成果转化项目个优秀成果转化项目获后补助资金 174.58万元,为企业注入新的研发资金活力。2023年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5.06亿元,同比增速33.88%,转化科技成果34项。

3.提升了关键技术研发能力。2023年,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市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计划项目,经专家评审,随州市8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立项,给予了每个项目30-50万元的研发补贴,共发放项目补贴资金300万元,专汽上装远程监控及智能维云、新型硬升顶轻量化皮卡房车、富硒香菇种植及精深加工等一批我市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石英MEMS惯性导航器件研发”“面向多生产模式的专用汽车智能柔性生产线关键技术与系统开发”等项目获批省重点研发计划专项,15家企业获省立项,争取资金900多万元。在研发补贴政策的激励下,企业踊跃进行创新技术研发,取得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断提高。

三、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科创十条”政策在促进本地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应看到问题,尤其是与先进地区相比,还要从多方面进行提高。一是政策宣传模式和手段有待创新。二是创新服务机构没有形成网络化,对政策落实的作用尚需加强。

四、提高政策实施效果的对策建议

1.创新宣传模式,扩大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个县市区科技部门的积极性,线下召开各类政策宣讲会和政策发布会,同时积极采取线上各类培训软件和平台,通过开设直播间等形式,让更多的企业以更加快捷的方式随时随地获取科技政策信息。

2.充分发挥创新服务机构作用,促进政策落实。积极发挥众创空间、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创新服务机构及产业园区的作用,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机构加大对服务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构建各类创新服务机构的网络体系,促进个创新机构的互联互通,更加有效的为企业宣讲政策,促进政策落实。

3.建立政策落实完善的绩效评价机制。完善政策评估和监督体系,拓宽公众参与科技政策评价的渠道,将科技政策所作用的主体纳入评估与监督体系,使相关行业、企业、科技从业人员等能够反映自己的诉求,更大程度地减少由于政策制定者对实际生产实践活动认识上的局限而导致出现政策执行上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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