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本级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科技局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科技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统筹全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安全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市对外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措施。
(十)负责科技奖励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市校合作政策措施,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我局定编人数为16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1人,内设8个科室;现实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工勤人员1人。
2、退休人员共有6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本级)
本级:2023年随州市科技局收入预算总额13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373.16万元增加6.44万元,较上年增加0.47%。增加原因:人员经费略增。
(二)支出预算情况(本级)
本级:2023年随州市科技局支出预算总额1379.6万元,较上年1373.16增加6.44万元,增加0.47%。其中:基本支出379.6万元,比2022年373.16万元减少6.44万元,减少0.47%。(人员支出339.81万元,比2022年322.78万元增加17.03万元,增加5.28%;公用支出39.79万元,比2022年40.38万元减少0.59万元,减少1.46%)。项目支出1000万元,与2022年1000万元持平,按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257.88万元,较上年1284.92万元减少27.04万元,减少2.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5.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9万元,较上年88.24万元(2022年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8.5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32万元)增加33.48万元,增加37.94%。主要原因:2023年度人员经费调整后工资变化;持续性支持创新体系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级)
本级: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1379.6万元,较2022年度1373.16万元增加6.44万元,增加0.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后工资变化。其中按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 1257.88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5.9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本级)
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39.79万元,较上年40.38万元减少0.59万元,减少1.46%。其中主要科目支出情况:办公费3.54万元,印刷费1.7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会议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劳务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0.54,工会经费3.92万元,福利费7.7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2.7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2万元。主要原因:公用经费预算压缩的情况下略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7万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将印刷服务费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本级)
本级: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金额为1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4万元,固定资产6.02万元:其中 :(1)通用设备计3.13万元(无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2%;(2)家具、用具、装具计2.89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48%。固定资产较上一年度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共计1.5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0.48万元(系增加家具用具0.48万元)。
二、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本级)
本级:2023年随州市科学技术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3万元。比上年6.73万元减少5.3万元,减少78.8%。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2023年因公出国预算经费为0,业务招待费预算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5万元下降100%。
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上年1.73万元减少0.3万元,同比减少17.34%,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已无公务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买公务用车计划。
第三部分 随州市科技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本级)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市科技局整体绩效目标是根据部门主要职责编制,制定细化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和可考核、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对支出效果和资金使用绩效的监控,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局党组始终坚持争先进位的工作目标,带领全局干部抢抓机遇、奋勇争先,加快创新主体培育,着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年度目标:将绩效管理融入财务管理全过程。努力推进全市创新平台质效双增,加快创新主体培育,着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年度目标1:科技创新建设。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新认定高企数量≥47家,指标设立依据是对科技创新平台质效双增考核。
效益指标:高新增加值占GDP比重是≥16.2%,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指标(15%),创历史新高。
满意度指标:服务科技企业满意度≥98%.
年度目标2:市校合作及成果转化。具体指标设置为:
产出指标:深入实施柔性引才,着力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效益指标:2022年以建立“技术攻关、人才培养、项目合作”等多种柔性引才方式 ,全市组织50余名高层次人才在随州开展科技服务,全年共引进省级科技副总7名、省级科技特派员10名,深入“三农”服务第一线,全市科技特派员由252名扩充到324名,形成省、市、县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科技特派员体
系满意度指标:服务企业满意度,指标值≥98%。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科技事业费项目总体情况:主要用于①项目申报、评审等相关项目服务经费。②新认定创新平台奖励经费,促进随州创新平台不断发展。③新认定高企奖励资金以及成果转化项目补贴经费,促进随州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促进市级成果转化。④省专汽研究院公共服务经费,为产业技术引领、专汽品牌建设服务经费。2023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其中:5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市科技局代报预算)。
1、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注重创新平台打造,支持企业创办各类技术中心,促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规范化,促进科研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2、项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
产出指标:科技型小企业及库数≥360家,指标设立依据年初计划努力实现全年成果转化项目数18面。
效益指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指标设立依据年初计划。
满意度指标:企业满意度,指标值≥98%,指标设立依据是年初计划。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八、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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