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决算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拔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拔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1:随州市科技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017年市科技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随州市科技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4)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5)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6)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7)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
(8)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全市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
(10)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申报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11)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12)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3)加强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2017年行政编制15人,内设7个科室;退休人员5人,比2016年病亡减少1名离休人员。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大力培育创新主体。2017年,共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36家。目前已公示34家,通过率达94.4%,其中新认定15家,占目标任务的150%;组织31家企业43项产品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有22家企业34项产品通过登记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达到138家,高新技术企业集群规模不断壮大。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3.5%,高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增幅位于全省市州的第8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1.29%,高于目标值0.03个百分点。
2、聚力打造创新平台。支持企业创办各类技术中心,促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规范化,2017年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4家,省级公共检测平台1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目前全市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已达到97家,其中省级53家,市级44家,科研平台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注重人才双创平台建设。推荐广水梦想小镇为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争取省奖励性建设资金100万元,组织广水梦想小镇主创单位到黄石、咸宁、黄冈、仙桃等地进行考察,充分激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荐惠商科技申报省人才创新平台,争取我市人才双创平台再创新突破。
3、致力健全创新体系。一是加强两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一方面,指导省专汽研究院通过了省科技厅1000万元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验收;促成了省专汽研究院4项科技成果在企业应用并产业化。另一方面,组织省香菇产业技术研究院争取省科技厅项目资金200万元。二是申报创建省级创新平台。组织湖北风机厂认定为省级公共检测平台,成为中南地区最大的风机检测机构,形成了年检测风机1000台套的检测能力,促进我省风机产业快速发展。三是加强孵化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新增孵化器面积5000平米,新增入孵企业近40家;另一方面推进广水市“梦想小镇”建设,并获省厅100万元资金支持,2017年被认定为省级众创空间。
4、有力推进双创工作。一是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首先配合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委以市政府文件出台了《炎帝人才计划实施意见》和《支持实体经济实施意见》,对科技创新实行政策激励。其次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随州市鼓励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在培育创新创业主体、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自主研发、支持成果转化、促进专利创造、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等方面明确了奖励激励标准,进一步优化了创新创业环境。二是推进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跟踪企业及合作社的需求,我局印发《关于推进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通知》,从企业中推选了30名市级科技特派员,充实壮大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队伍。结合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申报省级“星创天地”,我市推荐慧商科技承担的“慧商星创天地”获批。
5、全力突出项目引领。一是争取省级计划项目扶持。组织齐星、泰晶、犇星等单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共争取项目资金550万元。二是启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落实财政资金554.39万元分别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及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专用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共计21个项目进行奖励补贴。三是争取企业研发测试补贴。为鼓励企业积极使用省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入网科学仪器设备,组织江南专汽、程力专汽等10家企业争取了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补贴316.5万元。2017年共争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194.4万元。
6、努力实施专利工程。一是开展专利“扫零”工程,努力为创新营造氛围。今年全市共完成专利申请1680件,同比增长4.8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到777件,同比增长4.29%。2017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79件,同比增长12.9%,增幅居全省前列。三项专利授权量57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9件。并首次获得2件PCT国际专利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量增幅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努力为创新保驾护航。全年共查处假冒、侵权专利案件75件。加强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快构建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形成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7、奋力促进成果转化。一是重视省级成果转化工作。制定《2017年度随州市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一线工作法”,全市成立4个工作专班深入企业征集技术需求,指导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采集并在科惠网上发布合格技术需求83项,组织企业参与华中科技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大学等多场技术需求对接会及科技成果推介会,全年共促成36项成果成功转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共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4项,5项成果获得省科技奖励,其中,二月风食品有限公司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二是推进市级成果转化工作。落实项目资金154.39万元,对2016年度全市13个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到黄冈等地考察学习,制定了《随州市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企业需求库和高校成果库,积极组织企业与全省20多所高校开展对接,武汉理工大学在随州高新区建立工业研究院。
二、收入支出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595.94万元,比上一年收入940.13万元减少344.19万元,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没有下达,直接从财政专项收入支出。
2017年决算支出536.8万元,比上一年支出707.27万元减少170.47万元。减少的原因:部分项目支出从财政专项支出、原计划实施市级研发项目共计10个实际实施8个。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我局2017年全年财政拨款收入59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87.5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48.25%,项目支出拨款收入308.4万元,占全年收入的51.75%.
2、我局全年支出5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7万元;占全年支出42.6%,项目支出308.1万元,占全年支出57.4%。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人员支出189.16万元,占全年支出35.24%;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占全年支出7.12%;科学技术支出307.54万元,占全年支出57.29%;其他资本性支出1.9万元,占全年支出0.35%。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我单位无出国出境情况。与2016年度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共计42批次,52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支出为5.41万元,同比下降24.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数量,压缩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车保有量为0,无公车。2017年因公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持平。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科技局2017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39.51万元,比上年54.53万元减少27.54%。其中办公费4.52万元,比上年0.47万元增加861.7% ;印刷费2.44万元,比上年0.07万元增加338.5%;咨询费2.04万元,上年为0;电费2.31万元,比上年3.45万元减少33.04%;邮电费1.9万元;差旅费10.53万元,比上年0.62万元增加1598%,会议费0.43万元,上年0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比上年5.4万元减少24%%;劳务费0.8万元,上年0万元;委托业务费0元,上年35.24万元;工会经费2.51万元,比上年2.66万元下降5.6%;福利费0.75万元,上年0万元;税金及附加1.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9万元,上年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3万元,上年0万 ;办公设备购置1.32万元。增减原因:厉行节约,严格管理,缩减了各项运行经费开支。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无重大事项支出需要开展集中政府采购,按采购程序要求,在定点协议采购商零星购买办公电脑4台、投影仪1部、一体式打印机3台共计27510元,较上年30820元下降11%
(六)关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市科技局本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年底我局资产总金额为400.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18万元,固定资产89.93万元,较上年固定资产107.89万元减少17.96万元,减少16.65%,主要原因:2017年减车辆1台20.71万元,新增办公电脑等固定资产2.75万元。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退休人员支出,以及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处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四、决算表格
附件1:
随州市科技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 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对照年初的目标任务和考核要求,本次绩效自评工作,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绩效考核的各项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整体绩效支出为内容,对各项支出的质量指标,数量指标等内容进行评价考核打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资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用支出等方面。在整体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用途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一)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决算收入额595.94万元,决算支出额5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8.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2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0万元。
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10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支出,“三公经费”较上年度下降24%,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公函”接待管理制度,办好事前的审批手续,完善接待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堵塞漏洞,杜绝浪费。
本年度工会经费支出情况:2.5万元,较上一年度下降6%。其原因为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工会经费支出,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列支工会经费。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年度资产总额400.1万元,其中财政国库存款310.2万元、固定资产89.90万元。负债总额18.20万元,主要是其他应付款代扣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未缴纳。本年度实际净资产381.91万元。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度预算收入595.84万元,全年执行数536.80万元,实际完成值90%。
(二)科技创新
2017年,我局为支持企业创办各类技术中心,促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规范化,共新增省级工程师研究中心1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目前全市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已达97家,其中省级53家、市级44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登记备案达到138家。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103.93亿元,增长了13.5%,高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增幅位于全省市州的第8位,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1.29%,高于目标值0.03个百分点。
(三)成果转化
一是重视省级成果转化工作。制定《2017年度随州市科技成果大转化工程实施方案》,大力推进“一线工作法”,指导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采集并在科惠网上发布合格技术需求83项,全年共促进36项成果成功转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4项,5项成果获得省科技奖励,其中二月风食品有限公司荣获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对全市13个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注入资金支持。同时,建立了企业需求库和高校成果库,积极组织企业与全省20多所高校开展对接,武汉理工大学在随州高新区建立工业研究院。
(四)专利工程
一是开展专利“扫零”工程,努力为创新营造氛围。2017年共完成专利申请1680件,同比增长4.8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到777件,同比增长4.29%。2017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79件,同比增长12.9%,增幅居全省前列。三项专利授权量577件,其中发明专利39件。并首次获得2件PCT国际所得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量增幅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努力为创新保驾护航。全年共查处假冒、侵权专利案件75件。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7年度,市科技局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力促进了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工作中我们也存在着科技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补齐短板,为全市科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2017年市科技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随州市科技局科技事业费专项(项目)
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下达科技事业费预算指标600万元,实际执行数554.39万元,执行率92%。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全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业务以及科技惠民工作,资金使用绩效较高,自评绩效得分95分。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自收到《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后,积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财务人员对2017年度科技事业费的支出情况进行审核。2017年我市首次启用了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后补助,并对全市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进行补助,当年新增项目经费554.39万元。由于些项经费是由市财政局统一支付,科技局按照《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随科发【2017】6号)的规定,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筛选。
三、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根据《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随科发[2017]6号)有关规定,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2017年,共支出科技事业费专项财政资金554.39万元,其中资助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13个,支出资金154.39万元;科技研发项目4个,支出资金200万元,关键核心技术项目4个,支出资金200万元。在项目评审中,采用第三方评审,资金直接下达项目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项目资金拔付即时,实施进展顺利,达到预期效益。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预算资金600万元,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54.39万元,执行率92%,资金到位情况良好。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局依据《随州市鼓励自主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印发了《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17年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随科发【2017】20号),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1)科技成果转化补贴项目资金154.39万元,其中:湖北裕国菇业5万元,湖北金银丰7.5万元,湖北永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7.5万元,湖北广仁药业有限公司30万元,湖北茂鑫特种胶带有限公司12.5万元,湖北金悦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5万元,湖北大洋塑胶有限公司10万元,湖北楚天药业有限公司20万元,随州安迪涂料公司7.5万元,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5万元,湖北兴泰电子商务公司9.15万元,随州九次元电子商务公司15.24万元.
(2)科技成果产业化后补助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50万元,湖北奔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湖北金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湖北省风机厂有限公司50万元,
(3)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资金200万元,其中:湖北华威专用汽车有限公司50万元,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湖北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湖北专用汽车研究院50万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7年全年共促成36项成果成功转化,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共完成科技成果登记14项,5项获得省科技奖励。落实项目资金154.39万元,对全市13个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
犇星化工、健民集团、湖北金龙、湖北省风机厂4家企业分别获得科技成果产业化后补助项目资金50万元,为产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深挖市场潜力,提高经济效益提供资金支持。随州市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资金200万元,对湖北华威、湖北新楚风、湖北齐星、湖北专用汽车研究院四家企业进行后补助,促进了我市纯电动清扫车的试验、专用车智能控制系统设计等技术水平提高。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湖北裕国菇业等13家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补助资金154.39万元,为中小微企业注入新的成果转化动力,降低了企业成果转化成本,提高了企业成果转化积极性,全市共有36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后补助资金200万元,犇星化工、健民集团、湖北金龙、湖北省风机厂4家企业分别获得科技成果产业化后补助项目资金50万元。每项均取得近4000万的销售收入。
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湖北华威、湖北新楚风、湖北齐星、湖北专用汽车研究院项目补贴资金每家企业50万元,每年可为企业实现新增销售收入近3000万元,新技术可为企业节约成本,新增利税近百万元。按照项目书的任务要求,各项研发工作稳步推进,部分考核指标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3个优秀成果转化项目获后补助资金154.39万元,资金到位及时,为企业注入新的研发资金活力,
犇星化工、健民集团、湖北金龙、湖北省风机厂4家企业对产业化后补助资金200万元(每家50万元)满意,加快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步伐。
湖北华威、湖北新楚风、湖北齐星、湖北专用汽车研究院4家企业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补贴资金200万元(每家50万元)满意,此项资金促进了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的人才培养、研发基地建设等。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照项目书的任务要求,各项研发工作稳步推进,部分考核指标已完成,其中湖北专用汽车研究院“高空作业专用车智能化控制系统研发”项目为期三年,由于项目未结题,项目绩效评估不准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市级项目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附:市科技局科技事业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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