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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随州市政府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部门决算组成部门
第二部分随州市政府国资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关于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 市政府国资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市政府国资委2017年绩效评价表
第五部分: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市政府国资委概况
根据《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省编委关于单独设立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鄂编文〔2013〕7号)及《省编办关于明确市、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性质的通知》(鄂编办文〔2012〕5号)精神,设立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和《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负责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以及全国500强企业与我市间的合作对接,推进我市优质企业与央、省企业间的资产重组及相关工作。
4、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承担市属改制企业和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及信访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依法向重点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向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派出董事及监事,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市以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国资委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改革与发展科(央企合作办公室)。
3、产权管理科。
4.监管与考核科(监事会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9个,其中主任1个,副主任1个,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工会主席1个,正科级领导职数4个。另核定“以钱养事”工勤编制1个。2017年12月底实有人员17个,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2人(含处级以上领导干部7人),“以钱养事”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四)部门决算组成部门
市政府国资委部门决算由委机关本级预算单位组成。
第二部分 市政府国资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59.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38万元,较上年下降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上年度有工资增补),上年结转和结余23.29万元。年初预算198.16万元,本年度有追补行政人员增资及退休一次性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决算支出258.30万元,与上年284.62万元减少26.32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为单位压缩办公经费开支。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3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支出合计3.38万元,年初预算数7.57万元,占预算支出45%,2016年“三公”支出2.25万元。2017年“三公”较上年支出增加1.13万元,上升50%,主要原因为是本年度新增调拨公务用车一台。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共7批次,共接65人次,较上年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为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从紧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17年保有公务车1辆,没有新购置公务车;运行费2.36万元,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四、关于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31.10万元,其中:办公费2.62万元、印刷费2.55万元、水电费2.01万元、邮电费1.30万元、物业管理费0.07万元、差旅费8.35万元、维修(护)费1.51万元、会议费0.87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工会经费1.70万元、福利费4.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其他交通费0.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万元。同比机关运行经费下降15%。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费用及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五、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我委本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及车辆维修保养类均是严格目录执行,坚持依法采购。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1万元,为采购办公用设备,占政府采购支出100%。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委共有公务车辆1台,属应急公务用车,车辆原值1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71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报告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随财发〔2018〕16号)文件要求,根据委工作职能,资金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费用支出等方面。在整体资金使用上,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用途和标准使用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依法依规使用、管理。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预算收入259.68万元(含本年度预算追补行政人员零星增资、增人、工资调整及退休一性补贴),全年执行数258.30万元,实际完成值99%。主要产出和效果:
1、国资监管
全年指标值:市属出资和参股企业经济运行平稳,实现稳中有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亿元,实现利润1.8亿元。市属出资和参股企业的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稳中有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05%以上。
实际完成情况:截至12月底,市属12家国有企业(含参股企业)资产总额419.9亿元,同比增长12.15%;所有者权益223.9亿元,同比增长22.3%;完成营业收入25.43亿元,超年度目标5.43亿元;实现利润7.28亿元,同比增长146.8%,超年度目标5.48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116.54%,高出年度目标11.54个百分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大幅增长,2017年为地方财政增收1.05亿元。
2、央省企合作
全年指标值:深化与央省国企(上市公司)合作,确保全年达成意向合作项目3个,落地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加快投资进度,确保在随央省企新增项目投资8亿元以上。大力发展混合经济,推动民营、国有、外资等多种经济形式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与央企省企的对接合作质效,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5家以上,探索创建全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区。
实际完成情况:
①落地项目两个:中盐安徽红四方成功重组湖北三得利,当年投资3亿元,已启动年产50万吨复合肥生产线,成为央企整合我市民营企业又一杰作。我委2017年度5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随州高新投与自然人合作,共同成立“湖北集蜂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00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到位,正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②在随央(省)企全年新增投资10亿元,超年度目标2亿元,涉及专用汽车、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支柱产业。
③今年新增混合所有制企业6家,超年度目标1家,即金盾押运与武汉楚天威豹资产重组,古井贡酒与随州炎帝神曲成功签约,中盐红四方与三得利成功重组,冠群公司与湖北五环、湖北俊浩专汽携手合作,随州高新投与自然人组建湖北集蜂堂公司。总数达到40家,总资产超过320亿元。全年新增投资10亿元,超年度目标2亿元,涉及专用汽车、食品、生物医药等重点支柱产业。我市“混改”经验,已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影响。我委报送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增添工业经济新活力》经验文章获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国企管理编委会等评授的“全国国企管理创新优秀论文”二等奖。创建全省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区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市政府已报省发改委待批。
3、服务企业
全年指标值:确保在随国企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8%。
实际完成情况:在随国企工业总产值达85.53亿元,同比增长54.17%,超年度目标46.17个百分点。(数据来源于随州市工业经济月报)
4、国企改革、信访维稳工作
全年指标值:对市属出资企业实行分类改革,妥善处理国有改制企业信访维稳问题。
实际完成情况:一是启动对国有平台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和履职待遇与业务支出的管理。目前已组织第一批纳入考核的5家平台公司制定了年度经营目标和任期目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企业负责人薪酬与企业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国企公司制改革深入推进。按照国办发〔2017〕69号和鄂国资改革〔2017〕94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全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市公安局所属两家企业的脱钩改制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曾都区启动了区城投的转企改制,拟实行企业化管理。三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顺利。四是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驻随央(省)企已有10家签订了移交框架协议。供电公司、东风车轮厂、烟草公司已完成现场勘测、供水、供电及物业维修改造方案。明确了一家市属出资企业承接在随央(省)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水、物业管理并积极推进接管事宜。我市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做法在国务院国资委、省政府国资委网站上交流。
5、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重新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
(二)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继续坚持按项目、按进度支,不准随意变更预算项目、超预算安排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或追加支出的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三)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从严控制支出。科学合理地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市政府国资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市政府国资委2017年绩效评价表
第五部分:有关科目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213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公务用车:指单位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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