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召开“引人聚人提能级 综合政策惠民生”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25-01-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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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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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我市召开我市召开“引人聚人提能级 综合政策惠民生” 新闻发布会,介绍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和产业“双集中”发展重大战略举措,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35年实现中心城区100万人口”目标任务,全市各领域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村组,围绕住房、就业、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最迫切的需求,开展综合性民生需求调查,根据调研数据制定《关于提升随州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发布会上,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和相关内容,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网、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荆楚网、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随州日报、随州广播电视台、随州发布、随州市政府网、随州论坛、云上随州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和相关内容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正友


出台背景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和产业“双集中”发展重大战略举措,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35年实现中心城区100万人口”目标任务,全市各领域党员干部深入社区、村组,围绕住房、就业、教育、养老等民生领域最迫切的需求,开展综合性民生需求调查,根据调研数据制定《若干措施》。


相关内容


一、聚焦民生热点,大力增强“安居保障”,民生政策实施期间将发放购房补贴2.5亿元、为灵活就业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低于1.5亿元、为不少于600户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300万元。


二、加大资金投入,聚力支持“创业就业”,来城区首次创业人员可享受2000或5000元一次性场地租金补贴、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最高40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0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和就业补贴等优惠政策。


三、完善硬件设施,全力优化“养老服务”,对新建、租赁场地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按一定标准享受一次性建设补贴(每张床位分别给予1500元和1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可按一定标准享受运营补贴(收住老人每人每年分别给予1500元和1000元运营补贴),支持加快完整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大力发展日间照料、流动助浴、幸福食堂(助餐点)等养老服务,提升老年群体生活品质。



大家关心的问题还有哪些

看看现场解答


01

记者提问

请问随州开展城区引人聚人工作的背景和意义是怎样的?在安居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局长 熊忠海


背景及意义

我市围绕打造全省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提出2035年要实现城区100万人口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人是关键和根本,通过完善综合性民生支持政策,增强城市凝聚力、吸引力,让有意愿来随州城区居住生活的群体“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是当前推进城市引人聚人关键一步。


具体措施:我市先后出台了《随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就地城镇化提升城镇居民生活品质的指导意见》、《提升随州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若干措施》和相关配套政策,以引人聚人为导向的综合性民生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使用激励凭证5830张,带动销售商品住房8000余套,销售额近44亿元,新增进城人口近2万人。

在安居保障方面,主要有五大措施


一、二孩家庭、人才、新市民、城镇征收拆迁户、城镇D级危房户、水库移民、地质灾害避险移民等七类群体,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每类群体给予15平方米购房激励,三孩及以上家庭给予30平方米购房激励,每个家庭最高60平方米。凭激励凭证可直接抵扣购房面积,也可将其折算价值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最高可达购房首付款50%。


二、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城区无房群体,毕业8年内中专以上毕业生和外地来随人员在城区就业创业,可申请个人最高280元/月、家庭最高420元/月住房租赁补贴。


三、凡出售房龄20年以上、产权清晰的二手商品房(以下简称“旧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支持国有企业按市场评估价收购旧房,收购款直接抵扣新购房款,属地政府按购买新房缴纳契税额的50%予以补贴;出售旧房并在1年内在全市范围购买新房的,其出售的旧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四、多孩家庭、“以旧换新”购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5万元,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贷款偿还期限可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五、加大公积金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在城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生育政策内二孩及以上的家庭在随州市内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我市相关规定限额的1.2倍


关于提供高品质“好房子”方面


我市正在制定出台《住房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引导房地产业转型高质量发展,支持市场主体提供刚需住房、改善性住房,低密度、高品质的“好房子”陆续投入市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居住需求。


02

记者提问

请问随州在保障进城人员就业创业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加进


在就业方面


一是鼓励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来随返随留随工作,人社部门为其推荐3个以上就业岗位。


二是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优先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三是为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


四是来随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或者一次性社保补贴等政策。在城区购房安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且没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农村户籍人员,由购房所在地政府给予3000元一次性社保补贴。


在创业方面


一是在随州城区首次创业人员,可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免除场地租金。


二是来城区首次创业,不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在其他场所创业,经营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由属地政府给予2000元一次性场地租金补贴;5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场地租金补贴。


三是返乡创业人员5年内在城区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经营6个月、带动2人以上(含创业者本人),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是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重点就业群体,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最高40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03

记者提问

请问随州在保障进城人员医疗卫生服务方面有哪些亮点措施?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华霞


优化资源布局,延伸医疗服务广度。城区内共有3个三级医疗机构,2个二级医疗机构,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城市的三级医疗服务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健全。在主城区内安装自动除颤仪145台,建立了1个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和7个急救站点,实现1分钟内调度,2分钟内出车,城区“东西南北中-15分钟医疗服务-急救圈”已逐步形成。


提升诊疗能力,拓展医疗服务深度。市中心医院大力推进区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市中医医院坚持中西并重,市妇幼保健院率先在全市推出“一孩六个一、二孩七个一、三孩八个一”妇女儿童免费关爱服务,曾都医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走深走实。主城区各医疗机构共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重点专科36个,市级重点专科7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60种常见病、多发病,完全满足城区居民看病就医需求。


筑牢公卫网底,强化医防协同力度。大力实施“323”攻坚行动,建立了心脑血管疾病“防、筛、管、治”工作网络,建立了完善的传染病监测预警“多点触发”机制,主城区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聚焦一老一小,提升民生福祉温度。推动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推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项目,鼓励开设托育服务,全市托位总数已达8220个。市中医医院院内积极打造随州银杏颐养中心,全面落实便利老年人就医10项举措,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积极推行“复诊0元号”。


04

记者提问

请问随州在进城人员子女教育方面将如何进一步保障?2025年随州中心城区将新建、改扩建哪些学校?

随州市教育局局长 王桂兰


一、是优化教育布局,提供更充足学位。近三年,争取项目资金5.87亿元,改善办学条件。推动新建、改扩建公办园39所,新增学位6890个;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0所,新增学位14920个;改扩建高中学校12所,新增学位11300个。


二、是推进扩优提质,提供更优质资源。深化教联体建设,优化教联体成员结构,目前我市曾都区城区和高新区已建成18个教联体,覆盖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覆盖率达100%。


三、是保障就学权益,实施更优惠政策。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坚持落实“两为主(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纳入流入地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四、是聚焦群众所需,提供更便捷服务。搭建全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入学平台,试点推行二孩及多孩家庭在同学段入学的情况下,优先享受“长幼随行”入学政策。



2025年,将启动新建涢水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曾都区文峰塔小学、擂鼓墩初级中学、曾都二中、文峰塔幼儿园(即海翼至尊幼儿园)、随县实验小学、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渡蚁桥学校等6所学校,积极推动迁建随州二中,预计新增学位3530个。


05

记者提问

请问农民进城安居后,将如何保障他们的农村集体经济权益?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苹


依法维护进城安居落户农民“三权”不变:土地承包权不变、宅基地使用权不变、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


一、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城安居落户农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可以自行流转、也可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给经营主体或其他农民。


二、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进城安居落户农民承包地经营权未流转的,可以自行选择全托管、半托管和生产经营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是大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农民可以自行洽谈协商、也可委托集体经济组织将原有住房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发展民宿、农家乐、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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