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走进随州>随州文化
我市公布首批历史建筑名录
  • 发布时间:2018-05-21 09:44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系统管理员
打印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随州市首批历史建筑名录日前对外公布,随县安居九街十八巷、随州高新区淅河石码头街、曾都区西城草甸子街等36处老建筑榜上有名。

  根据国务院2008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随州是国务院1994年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代先祖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古代和近现代文明,留下许许多多优秀古建筑。由于战火和自然人为损毁,目前市域内留存的古建筑稀少,现存古建筑大多岌岌可危,濒临倒塌险境。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名城办于2016年9月牵头组织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重点调查随县(环潭、安居、万河、草店、小林、淮河)、曾都区(万店镇、西城办事处草甸子街)、广水市(长岭镇平林古街、广水办事处中山街、杨寨镇)、高新区(淅河镇)内的文化遗产、历史建筑资源及各地历史文化名人故居等。在社会多方参与下,共普查历史建筑360余处,其中城区(含淅河、安居)36处,建筑年代多为清朝、民国期间,少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造。

  市名城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历史建筑的确定,对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历史建筑名单公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将进行挂牌保护,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研究、修缮、保护、利用和宣传,让这些历史建筑“留下来”、“活起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