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当前位置: 首页>走进随州>随州文化
我市公布首批历史建筑名录
  • 发布时间:2018-05-21 09:44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系统管理员
打印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随州市首批历史建筑名录日前对外公布,随县安居九街十八巷、随州高新区淅河石码头街、曾都区西城草甸子街等36处老建筑榜上有名。

  根据国务院2008年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随州是国务院1994年公布的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代先祖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灿烂的古代和近现代文明,留下许许多多优秀古建筑。由于战火和自然人为损毁,目前市域内留存的古建筑稀少,现存古建筑大多岌岌可危,濒临倒塌险境。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名城办于2016年9月牵头组织历史建筑普查确定工作,重点调查随县(环潭、安居、万河、草店、小林、淮河)、曾都区(万店镇、西城办事处草甸子街)、广水市(长岭镇平林古街、广水办事处中山街、杨寨镇)、高新区(淅河镇)内的文化遗产、历史建筑资源及各地历史文化名人故居等。在社会多方参与下,共普查历史建筑360余处,其中城区(含淅河、安居)36处,建筑年代多为清朝、民国期间,少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造。

  市名城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历史建筑的确定,对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延续历史文脉,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历史建筑名单公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将进行挂牌保护,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研究、修缮、保护、利用和宣传,让这些历史建筑“留下来”、“活起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效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