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5月,省政府批准大洪山为省级风景名胜区。
景区范围:以随州洪山寺及洪山河、赵泉河流域为主体,北至三眼泉、白云寺;东至观音岩;南至京山县厂河及许家寨;西南至钟祥市客店、袁台、朝阳店、龙王泉。东西宽约21公里,南北长约33公里,呈三角形分布,总面积350平方公里。1988年8月1 日,国务院批准大洪山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006年5月团中央命名为全国第四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6年10月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
1985年10月,随州市成立了大洪山风景区开发筹备组,对大洪山旅游资源进行了科学的论证,获得了大量的资料,为开发大洪山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了加强风景区的资源保护,加快风景区的规划和建设,1987年9月随州市人民政府建立了长岗镇,1988年2月,原随州市委、市政府设立了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与原长岗镇人民政府一套班子,合署办公。 2005年4月,为了加快大洪山旅游开发步伐,整合大洪山旅游资源,打造成大洪山旅游品牌,地级随州市委、市政府适时作出重大决策,批准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的“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正县级)。管委会下设“一办三局”即:管委会办公室;景区管理局(加挂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农村工作局(与长岗镇人民政府合署)、财政局。随后根据工作需要,相继成立了国土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林业局。
随州市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版图面积232.5平方公里,其中山场面积30万亩,天然林面积26万亩,耕地面积24312亩,内与曾都区洪山、三里岗等乡镇相邻,外与钟祥、京山等县(市)接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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