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之“随”,其名最早源于远古的“随氏族”。
从商代中期至战国末期,先后在随境有“厉”、“随”、“唐”三个诸侯国建置都邑,西周初年,周武王封姬姓四十人,其中“随”、“唐”三个诸侯国建置都邑,西周初年,周武王封姬姓四十人,其中“随”、“唐”封建随境。
从秦代至今的二千多年间,随州建置虽然变迁频繁,但大部分时期或设郡、州,或置专署,成为江汉、鄂北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
战国末,楚灭随建县,秦汉因之。晋设义阳郡,南北朝改设随阳郡,后又改为随郡、北随郡;北周设汉东、义阳二郡。西魏随升为州,辖郡、县。隋仍设州,后废州设汉东郡。唐改郡为随州。宋、元仍为随州。民国后废州为县。
1949年5月16日,随境随县、洪山县并列,分别隶属孝感、襄阳两专署。1955年4月30日,湖北省人民委员会13号命令,将洪山县制撤销,其辖区分别归并宜城、钟祥、枣阳和随县。
1979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以原随县城关镇和北郊公社为基础,设立随州市,与随县并存。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164号文通知,撤销随县建制,其行政区域并入随州市。11月20日,县、市正式合署办公。
1991年8月2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45号文决定,把随州市的发展列入全省统筹规划中,各项计划指标直接单列。
1994年11月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152号文件通知,随州市由省直管县级市。
2000年6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地级随州市,原县级随州市改名曾都区,隶属地级随州市;代管广水市。
2009年,国务院批准随州市重新设立随县,即在原随州市曾都区(市政府所在地)区划范围内,划出部分乡镇成立随县,曾都区继续保留;随州市管辖随县、曾都区,代管广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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