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政策及标准
  • 发布时间:2022-10-2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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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李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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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现行水价及文件依据

水价名称

价格

(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合计

居民用水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

1.50

0.95

2.45

居民用水20-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

2.25

0.95

3.20

居民用水30立方米以上

3.00

0.95

3.95

行政事业用水

1.60

1.40

3.00

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

1.80

1.40

3.20

特种用水

3.00

1.40

4.40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元/户·

/

6元/户·

水价依据:

1、随价农资规【2011】19号文,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随州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

2、随价文【2015】29号文,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0元/立方米,自2016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3、市物价局随价农资规【2013】4号文,随州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6元/户•月,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4、水价调整以市物价局最新颁布文件价格执行。

B、随县供水有限公司现行水价及文件依据

水价名称

价 格

(元/立方米)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合 计

居民用水20m³/以内

(含20m³

1.50

0.85

2.35

居民用水每月20m³-30m³/以内

(含30m³

2.25

0.85

3.10

居民用水30m³/以上

3.00

0.85

3.85

非居民用水


1.20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元/户·月

/

6元/户·月

水价依据:

1、水费:随县发改价格【2016】4号文件。其中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水15立方米以内执行1.20元/立方米标准。

2、污水处理费收费:按随县发改价格【2016】3号文件执行。

3、垃圾处理费收费:依据《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21】2号)和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随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随县发改价格【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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