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城市供水有限公司现行水价及文件依据
水价名称 | 价格 (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 合计 |
居民用水20立方米以内(含20立方米) | 1.50元 | 0.95元 | 2.45元 |
居民用水20-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 | 2.25元 | 0.95元 | 3.20元 |
居民用水30立方米以上 | 3.00元 | 0.95元 | 3.95元 |
行政事业用水 | 1.60元 | 1.40元 | 3.00元 |
工业及经营服务用水 | 1.80元 | 1.40元 | 3.20元 |
特种用水 | 3.00元 | 1.40元 | 4.40元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 6元/户·月 | / | 6元/户·月 |
水价依据:
1、随价农资规【2011】19号文,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随州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
2、随价文【2015】29号文,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居民0.95元/立方米,非居民1.40元/立方米,自2016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3、市物价局随价农资规【2013】4号文,随州城区居民(含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6元/户•月,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
4、水价调整以市物价局最新颁布文件价格执行。
B、随县供水有限公司现行水价及文件依据
水价名称 | 价 格 (元/立方米) | 污水处理费 (元/立方米) | 合 计 |
居民用水20m³/月以内 (含20m³) | 1.50元 | 0.85元 | 2.35元 |
居民用水每月20m³-30m³/月以内 (含30m³) | 2.25元 | 0.85元 | 3.10元 |
居民用水30m³/月以上 | 3.00元 | 0.85元 | 3.85元 |
非居民用水 | 1.20元 | ||
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 6元/户·月 | / | 6元/户·月 |
水价依据:
1、水费:随县发改价格【2016】4号文件。其中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水15立方米以内执行1.20元/立方米标准。
2、污水处理费收费:按随县发改价格【2016】3号文件执行。
3、垃圾处理费收费:依据《湖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21】2号)和随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随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的批复》(随县发改价格【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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