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港航管理局是全市水路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单位一门三牌(随州市港航管理局、随州市地方海事局、随州市船舶检验局),隶属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周晓涛,随州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史志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目标管理、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建设。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重要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等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工作会议材料,修改审定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文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科(船检所)。
负责全市水路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全市水路交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水路交通综合统计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港航基础设施的规划、申报和管理工作。依照权限,负责水路交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负责水路运输、船舶运力发展、市场培育和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水上交通安全、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等港航海事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拟订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部门预决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内部控制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全市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和船舶交易的管理、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和《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2、全市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岸线、港埠经营及港务的监督管理,核发《港口岸线使用许可证》和《港埠经营许可证》。
3、本市地方航道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
4、本市通航水域及港区水运企业、乡镇渡口、船舶及船舶污染、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登记、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查或审批辖区内水上、水下工程及施工作业,调查处理船舶交通事故。
5、船舶和船用产品及材料的检验。审查船舶修造企业生产技术条件,核发《船舶检验证书》和有关技术证书。
6、依法查处违反水路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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