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汉东中学是湖北随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简称随州二中分校),创办于2006年,是随州市教育局直属的民办高中,被省教育厅评为“五星级民办学校”。校原址在随州二中校内,为了更加规范办学,学校与湖北季梁教育集团合作,于2019年秋季迁入现址,学校属性均未改变。
学校秉持先进的办学理念,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同时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关怀与支持,短短几年时间迅速发展壮大,成为随州市知名高中,学校多次被评为“随州市教学先进单位”。近几年来,汉东中学本科上线率逐年稳步提升,高考成绩在同批次高中学校中遥遥领先,居第二批次学校之首。
随州市汉东中学以“人生在勤,心怀天下”为校训,确立了“以学生发展为本,为每一名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教育,使每一名学生得到最优化的发展”的办学思想。倡导科学与人文精神相结合,把培养“志向高远、人格健全、基础扎实、特长明显、富于创新”的人才作为自己的重任。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探索构建“全员德育”的途径,建立和完善德育制度,构建德育模式,彰显德育特色。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和实践高效课堂模式,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打造“铸名师、育名生、创名校”的办学名片,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先进管理理念
经过多年探索,汉东中学形成了严格科学的管理理念,紧盯新课改新高考,按照学生个性特点设计培养路径,依据学生实情安排课堂教学,并创造性的对学生日常行为实行军事六化管理:学习生活榜样化、作风养成军人化、文明礼貌习惯化、日常行为规范化、内务整理标准化、环境卫生洁净化。量身定制的管理方式,使学生天天有进步,人人有发展。
优质师资团队
学校现有成熟、负责的教师102人,其中高级教师39人,中级教师42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8人。教师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备受学生推崇。
个性教学模式
随州市汉东中学与省级示范高中资源共享,教育教学教研模式与省级示范高中八同步:教学同进度、训练同试题、考卷同批改、成绩同分析、备考同要求、信息同享用、教研同安排、管理同模式。为学生量身定制教育方式(如日语班、艺术班、体育特长生)促进学生成人成才,引导学生崇德尚思、勤学日新。
星级服务保障
学校学习生活环境舒适优越:教室均装有空调和多媒体设备,教学信息化;学生公寓卫生间、洗浴室等生活设施齐全,住宿人性化;学生食堂达到了明厨亮灶标准,卫生安全,饭菜可口,价格适合,饮食家庭化;校园绿树成荫,运动场地宽阔,环境园林化。
教学管理:
随州市汉东中学与省级示范高中资源共享,教育教学教研模式与省级示范高中八同步:教学同进度、训练同试题、考卷同批改、成绩同分析、备考同要求、信息同享用、教研同安排、管理同模式。为学生量身定制教育方式(如日语班、艺术班、体育特长生)促进学生成人成才,引导学生崇德尚思、勤学日新。
狠抓常规教学,追求真实、有效、高效的课堂,从学生的真实需要出发,从教材内容的特点出发,落实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和技能,锻造课改精品课,提高课堂教学的水准。
扎实推进教学教研常规工作,坚持集体备课,作好课堂教学指导,强化质量意识,严把作业质量关,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作好校本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落实教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成长为骨干教师。积极开展校际流,鼓励老师“走出去、请进来”。
切实加强高三的教学管理工作,确保在随州高中教育第二批次学校中的领头羊地位。
党支部书记:刘先权
副校长:张世立
依据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报备、公示制度
一、免学杂费
范围:免学杂费对象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标准:省、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每生每学期9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630元,收费低于此标准的按“收多少退多少”的原则进行免除。
资助流程:符合受助对象的学生填报审核认定表,提供《扶贫手册》和学生《残疾证》、农村低保及农村特困供养证件和当年领取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款项证明(学校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办理免学费签领手续。
二、国家助学金
范围: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及特殊教育学校高中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4%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具体标准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别确定为每生每学期750元、1000元、1500元三档标准。
资助对象:
(一)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对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评定:
1.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残疾学生;
3.低保户家庭学生;
4.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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