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行业)标准制定项目奖励资金
子项名称:无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主导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项目奖励资金的申请和办理。
三、政策依据:
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随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措施》(随发〔2018〕9号)
四、支持政策:
主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的组织机构分别给予2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五、执行期限:自文件发布之日5年内有效
六、办事条件(申报条件):
1.注册地址在随州市区域内的组织机构;
2.主导起草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有关行业标准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正式发布。
七、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 复印件 | 份数 | 形式 | 要求 | 备注 |
1 | 随州市标准化资助奖励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申请单位盖章 | |
2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 | 原件1件、复印件1件 | 2 | 纸质 | 申请单位盖章 | |
3 | 标准发布机构批准发布的标准文本 | 原件1件、复印件1件 | 2 | 纸质 | 申请单位盖章 |
八、申报方式:
1.书面申报:申请组织机构在工作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2.信函接收:随州市迎宾大道58号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九、办理基本流程:
1.申请组织机构提供申报材料;
2.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市市场监管局与市财政局确定奖励项目名单和奖励金额;
4.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15日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奖励。
十、咨询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联系方式:0722-3598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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