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依据 | 承办机构 | 执法范围 |
1 |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第五十四条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七条、第十条 、第二十三条 | 节能监察中心 | 随州市 |
2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第二条 | 粮食执法督查科 | 随州市 |
3 | 对粮食质量安全的行政检查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 | 粮食执法督查科 | 随州市 |
4 | 对粮油仓储管理的行政检查 |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五条
| 粮食执法督查科 | 随州市 |
5 | 对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的行政检查 |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新办法正修订中) | 粮食执法督查科 | 随州市 |
6 | 对地方储备粮的行政检查 | 《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 | 粮食执法督查科 | 随州市 |
7 | 对实行核准、备案管理的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 相关项目主管科室 | 随州市 |
8 | 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 | 《政府投资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相关项目主管科室 | 随州市 |
9 | 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监管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财贸外经科 | 随州市 |
10 | 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二条、第四条、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科 | 随州市 |
注:行政检查事项填写要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法定依据的要坚决清理,对法定依据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对没有实际成效的要予以取消。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检查依据填写要对应检查事项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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