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为支持你地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改委 省民宗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25号)、《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改委 省民宗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修订<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号)及《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改委 省民宗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鄂财农发[2023]13号)文件精神和市乡村振兴局资金分配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下达你地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30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直工作队驻点村产业帮扶资金330万元,全市33个驻点帮扶村,每个村10万元。
二、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1000万元。
上述资金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通过2024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请你地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并根据《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鄂财农发[2022]12号)规定,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年度绩效考评,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随州市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随州市市直单位驻点村名单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随州市2024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 总计 | 市直工作队驻点村产业帮扶资金 | 美丽乡村建设 奖补资金 |
合计 | 1330 | 330 | 1000 |
随 县 | 650 | 150 | 500 |
广水市 | 430 | 130 | 300 |
曾都区 | 250 | 50 | 200 |
(单位:万元)
附件2:
随州市市直单位驻点村花名册
随 县:尚市镇有余村、洪山镇温泉村、唐县镇桃园村、安居镇车岗村、三里岗镇许家河村、新街镇苏湾村、高城镇龙王庙村、万和镇倒峡村、均川镇龙泉村、万福店农场凤凰山村、草店镇童家湾村、殷店镇雄峰村、小林镇祝林店村、淮河镇龙凤店村、长岗镇珍珠泉村(15个驻点村)
广水市:十里街道双塘村、陈巷镇梧桐村、郝店镇孟畈村、杨寨镇邓店村、吴店镇塘畈村、城郊街道石桥村、蔡河镇老虎岗村、关庙镇肖店村、长岭镇锣鼓田村、太平镇高店村、余店镇古城村、武胜关镇青山村、骆店镇陡坡村(13个驻点村)
曾都区:洛阳镇九口堰村、何店镇谢店村、府河镇枣树坳村、万店镇新东村、淅河镇高岗村(5个驻点村)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随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