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财函〔2023〕303号
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
财政局:
为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8号),现拨付你地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 万元,用于农业产业发展。收入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通过2023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范围,请按照《湖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21〕25号)和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请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分配表
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现代农业发展)绩效目标表
2023年12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随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现代农业发展)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 | 合计 | 脱贫县特色产业提升 | 农业综合能力提升 | 国有农场发展 | 粮食烘干能力建设 | 黄鳝产业发展 |
曾都区 | 83 | 83 | ||||
广水市 | 15 | 15 | ||||
随县 | 15 | 15 |
附件2
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现代农业发展)绩效目标表
转移支付名称 | 省级现代农业转移支付资金 | ||||||
省级财政部门 | 湖北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 实施单位 | 曾都区 | 广水市 | 随县 |
项目资金(万元) | 83 | 15 | 15 | ||||
年度目标 | 支持农业综合能力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目标值 | 年度 目标值 | 年度 目标值 |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减排二氧化碳(吨) | 83 | 15 | 15 | |
效果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 | 不发生 | 不发生 | 不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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